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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政策

2026年勞動新制全解析

楊時綱律師 發佈於 2025年12月27日

本文旨在解析勞動部為因應「缺工」、「低薪」與「職場壓力」三大難題,所提出的「五大面向、十大新制」核心變革。

2026年勞動部新制指南封面

勞動部預計於民國115年(2026年)正式上路多項勞動新制。此政策主軸為「守護勞工不停歇」,將法治落實於五個關鍵維度。勞動部部長強調,這十大新制是為了確保法律位階能隨社會需求提升。這不僅是法規的修正,更是政府在面對環境變遷挑戰下,為受僱者建構的全方位保護網。

最低工資調漲與產業配套實務

黃琦雅司長報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最低工資將迎來連續第10次的調整。根據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說明,調漲細節與輔導措施如下:

  • 工資調幅:月薪由 28,590 元調升至 29,500 元(調幅約 3.18%);時薪由 190 元調升至 196 元。預計 247 萬名勞工受惠。
  • 產業扶助配套:針對受國際情勢(如美國關稅政策)影響之製造業,勞動部將與經濟部合作提供補貼方案。
  • 保全業專案輔導:針對易違規的保全業及公寓大廈管委會,將提供正確工資計算範例給業者參考,避免因工時計算錯誤違法。勞動部與保全同業公會,也會協助會員去跟簽約廠商溝通改善簽約價金低於最低工資條款的情況。
  • 嚴厲罰則:若違反《最低工資法》,雇主最高可處以 150 萬元 罰鍰。
育嬰留停彈性化與家庭照顧假優化

為支持受僱者平衡工作與家庭,勞動部大幅提升了請假的靈活性,並提供配套獎勵:

  • 彈性育嬰留職停薪:勞工得以「日」為單位申請,期間仍維持原有的 8 成薪資津貼。每人每年可申請 30 日,雙親合計共 60 日。勞工申請育嬰留停應提前5日告知,只有在子女生病、停托停課的緊急狀況之下,才能前1日提出申請。
  • 家庭照顧假:優化為得以「小時」為單位請假,且雇主不得以此扣發全勤獎金。一般勞工正常工時8小時,7日換算即有56小時可請。若勞工每日正常工時是10小時,7日換算則有70小時可請;若勞工每日正常工時是7小時,7日換算則有49小時可請。未來家庭照顧需求者合計共有 112 小時(性平法56小時家庭照顧假+請假規則56小時親自照顧家庭成員事假)可彈性運用。
  • 小微企業獎勵:員工人數 30 人以下之企業,若雇主支持1名員工申請彈性育嬰留停1日,政府就發給雇主 1,000 元 獎勵金。
育嬰留停程序簡化與服務整合

配合彈性化政策,申請手續亦同步優化。透過「合一申辦」,勞工可累積多日一次辦理津貼與續保;「整合服務」則由勞保局主動辦理復職後的加退保作業。此外,新增「行動電話認證」線上申辦管道,落實數位政府的便利性。

生育補助金加碼與領取寬限

自 2026 年元旦起,政府大幅加碼生育支持力度,確保每位母親皆能獲得保障:

  1. 補助總額:每胎補助總額(含勞保生育給付及政府補助)提高至 10 萬元,若為雙胞胎則按比例增給。
  2. 資格寬限機制:若勞工投保天數不足無法領取勞保生育給付,仍可向勞保局申請這 10 萬元補助,期限為生產後 5 年內。
  3. 受惠人數:預計每年受惠人數達 9 萬餘人。
病假考績保障與全勤獎金規範

114年12月9日已經修正勞工請假規則,新制針對病假考核設立四大保障重點,嚴禁雇主以此為由給予不利處分:

  • 10日內考績保護:,勞工一年內請病假未超過 10 天,雇主不得以此為不利處分。
  • 舉證責任:雇主對於不利處分與病假無關負舉證責任。
  • 考核中立性:考核應綜合能力、態度與績效,不得僅以請病假日數為考量因素。
  • 比例扣薪原則:若因病假扣發全勤獎金,僅得按請病假日數比例計算(例如全勤獎金3000元,請病假1日,就不能扣超過100元)。違反規定者將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

此外對於請假修法,已經有製作QA放在網頁上供大家參考。如果公司更改全勤獎金名目,若該獎金是以勞工出勤狀況作為發給標準,勞動部將實質認定符合病假的新規範。至於廢除全勤獎金制度,若未經勞工同意而刪減導致工資減少,會觸犯勞基法工資未全額給付。

擴大法律扶助與生活費用補助

王厚偉司長報告:「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進行重大修正,自 2026 年 1 月 1 日施行:

  • 範圍擴大:納入調解成立後雇主未履行之保全/強制執行聲請,以及勞工作為「反訴被告」之爭議扶助。在此也呼籲雇主,既然調解成立了就該好好履行。
  • 中高齡與身障保障:生活費用扶助期間由最長 180 日調整為最長 270 日
  • 程序簡化:簡化申請流程(貴在即時,免除求職登記的要件),確保勞工即時獲得生活費用扶助以度過生活難關。
職災勞工法扶方案(一):即時補助與免除審查

針對職業災害勞工及其家屬,政府推出專屬法律協助方案,首要重點在於資源的即時性:

  • 即時挹注補助:在進入正式調解前即提供免費律師諮詢,後續調解陪同,並為移工提供全程通譯服務。
  • 免除資力審查:針對不幸因職災致死亡或重傷案件,免除一般法律扶助之資力審查程序,確保法律資源即時進場。
  • 擴大訴訟扶助:新增刑事偵查程序的必要費用補助(如鑑定費、通譯費),並提升民事訴訟扶助金額,減輕訴訟負擔。
職災勞工法扶方案(二):原因分析與安全促進

林毓堂署長報告:職災扶助方案的第二部分側重於證據掌握與長遠目標:

  1. 事故原因分析:提供職災檢查初步分析表(重大職災發生後14日內完成,送給地方政府的專服員,由專服員交給職災勞工與家屬。若涉及移工,也會將內容翻譯成移工的母國語言提供,另外地方政府有建立通譯名單的網頁專區),協助家屬快速釐清重點、掌握關鍵證據。
  2. 專業律師協助:專案律師的人才庫已建置,專案律師可提供諮詢、陪同和解與調解程序,守護勞工權益。
  3. 假扣押擔保金代墊:針對職災死亡家屬,政府可協助代墊假扣押程序之擔保提存金(每位職災勞工最高上限100萬元)。
  4. 安全促進目標:最終目標在於促使雇主重視職場安全,讓勞工有專業可依靠。
強化職場減災與資訊透明化

職業安全衛生署透過修正《職安法》(114年12月19日已由總統公布),落實工安預防全面化:

  • 源頭防災與承攬管理:修正法案強化源頭管理,並推動「職場減災行動計畫」,優先鎖定營造業。
  • 重大職災資訊透明化
    1. 公布工程業主及各級承攬商名單。
    2. 揭露災害發生具體原因。
    3. 明列違反之勞動法令條文。
    4. 按季發布全國及各縣市職災統計數據(例如4月15日公布1月至3月的統計數據)。

115年1月1日起發生的重大職災,經過調查、撰寫職災報告書,經由職安署核備後,這報告書就會揭露在職安署的重大職災公開網頁。

擴大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網絡

為提供職災勞工更完善的醫療與職能復健,政府持續擴大服務網絡:

  • 新增專責醫院:2026 年起增加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奇美醫院,使全國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總數達 19 家
  • 服務量能:預計每年可提供 1.5 萬人次以上的職業傷病診治及相關復工服務。
增設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

除了診治,重返職場的職能復健同樣關鍵:

  • 網絡擴充:2026 年起增加部立彰化醫院聯新醫院,全國認可之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總計將達 39 家
  • 復工協助:每年預計提供至少 2,800 名職災勞工職能復健服務,透過專業指導協助勞工盡速重返職場崗位。
跨國勞動力新措施與人才延攬

黃齡玉署長報告:因應少子化、高齡化及技術人力短缺,政府推動「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

  • 法源配套:配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訂定相關子法以加強延攬國際專業人才。
  • 政策目標:穩定產業產線、促進技術傳承,並同步改善國內低薪問題。
攬才專法升級:留住在臺人才與積極招攬

「攬才專法」再進化,鎖定三大重點誘因:

  1. 留住熟悉臺灣人才:副學士以上畢業僑外生於 2 年延期居留期間,免申請工作許可即可自由尋職與工作。
  2. 招攬國際人才:世界排名 1,500 大畢業生免除 2 年經驗限制;前 200 大畢業生可逕向勞動部申請個人式工作許可。
  3. 高階人才配偶: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之配偶亦得逕向勞動部申請個人工作許可。
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亮點

方案針對產業需求提供具體對策:

  • 亮點一:製造業加薪增額。每替 1 名本勞加薪 2,000 元,可額外聘僱 1 名移工,名額上限由 40% 提升至 45%。會定期查核與不定期查核,如果查獲不實投保,將會1比1的廢止許可。加薪的金額則授權由本部以公告為之,以利未來動態調整。
  • 亮點二:放寬技術人力留用。製造業核配比率從 25% 放寬可 100% 全數留用資深移工,但移工總數合計不得超過總員工 50%。
  • 亮點三:開放新業別。旅宿業及商港碼頭業首度開放引進技術外國人力,本勞加薪 2,000 元,可海外引進外國技術人力 1 名,名額可達勞保投保人數 10%。
  • 亮點四:強化效能。成立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並強化國對國直接招募與直聘服務。
勞動部 2026 年五大面向十項新制總結表

總結 2026 年新制,勞動部透過「保薪資、顧家庭、助勞權、防職災、解缺工」五大面向,建構了完整的法治藍圖。從工資調漲、彈性育嬰留停到職災即時法扶,展現了兼顧經濟發展與勞工福祉的決心。


結語:展望115年勞政變革,攜手建構共榮職場

綜觀民國 115 年(2026 年)勞動部即將實施的各項新制,不論是薪資保障、請假彈性化或是職災後的法律支撐,均展現出政府對勞動權益與職場安全的深度關懷。然而,法律的修正僅是開端,制度的落實則仰賴勞資雙方的共同努力,呼籲全體雇主與勞工朋友:

  1. 留意法規修正:務必詳閱並理解各項新制細節,尤其是工資計算、病假考核限制以及彈性育嬰留職停薪之申請規範。
  2. 採取配套措施:事業單位應儘速審視並調整內部人事管理規章、考勤薪資系統及工安宣導內容,以確保運作完全符合最新法律標準,避免因誤解法規而產生勞資爭議或受罰。
  3. 遵循法規精神:在面臨產業結構調整與人力需求挑戰時,應以誠信原則與法治精神為基礎,建構和諧且具備韌性的勞動環境。

勞動法規實務繁複且涉及多層法律細節,若在制度導入、權益爭取或職災訴訟處理上存有專業疑慮,或有進一步諮詢協助之需求,建議聯繫專業人士進行評估處置,以確保法律權益獲得最妥善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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